新聞記者證2016年度核驗公示20
發(fā)表時間:2017-02-15 08:57 新聞記者證2016年度核驗公示 根據(jù)新聞出版總署《關于開展新聞記者證2015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》(新出廳字[2015]140號)、《關于開展新聞記者證核發(fā)情況自查工作并重申有關規(guī)定的緊急通知》(《2009》299號)、《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》、《關于2009年換發(fā)新聞記者證的通知》、《關于期刊申領新聞記者證的有關通知》、《關于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單位申領新聞記者證的通知》要求,我單位《印刷工業(yè)》雜志社有限公司已對申領記者證人員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核,現(xiàn)將我單位已領取新聞記者證人員名單進行公示,公示期2017年2月15日~3月15日。舉報電話為63039796。 新聞出版總署舉報電話:010-83138953 新聞記者證姓名和統(tǒng)一編號名單: 1. 李 君K11550255000002; 2.馬雪君K11550255000001 核驗重點 1.不存在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、廣告公司人員、企事業(yè)單位人員等新聞單位以外的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; 2.不存在為新聞單位中的黨務、行政、廣告、發(fā)行等非采編崗位工作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; 3.不存在未注銷離崗、離職、離退休人員的新聞記者證的情況; 4.不存在為有新聞采編不良從業(yè)行為記錄的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; 5.不存在新聞記者證丟失后,未及時注銷并刊登作廢聲明的情況; 6.新聞記者證持證人員嚴格按有關規(guī)定簽訂并遵守保密承諾書和職務行為信息保密協(xié)議; 7.新聞記者證持證人員本年度內(nèi)不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; 8.新聞單位駐地方機構記者不存在持本部新聞記者證的情況。 《印刷工業(yè)》雜志社有限公司 新聞記者證年度核驗工作小組 2017年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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